肢体残疾是指在肢体部位出现生理上的障碍,导致肢体功能受限或丧失。根据不同的残疾程度,残疾人可以享受不同的福利政策。本文将介绍一二三四级别的肢体残疾标准及其相应的补贴。
一级残疾
一级残疾是指患者肢体功能损伤比较轻微,但对正常工作和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例如手指、脚趾、耳朵等轻微损伤。
一级残疾标准:
- 下肢截肢以下,功能障碍能力鉴定表评定为8-10分,或被评定为下肢假肢用户;
- 单侧上肢截肢以下,功能障碍能力鉴定表评定为8-10分;
- 双侧手指畸形或不能握物;
- 听力障碍严重程度归为二级(不包括人工耳蜗);
- 眼球震颤和某些特殊眼部疾病须在患病后2年以上,复查时仍为符合该级别评定标准。
一级残疾补贴:
- 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发放,最高不超过900元;
- 享受免费试听助听器的服务;
- 参加职业培训,可获得一定的培训费用资助。
二级残疾
二级残疾是指患者肢体功能损伤较为明显,需要管护或轻度助行器具。例如肢体残缺、截肢、瘫痪等。
二级残疾标准:
- 下肢截肢以下,功能障碍能力鉴定表评定为5-7分;
- 单侧上肢截肢以下,功能障碍能力鉴定表评定为5-7分;
- 双侧下肢粘连步态,单向平均行走速度小于1米/秒;
- 听力障碍严重程度归为三级(不包括人工耳蜗);
- 视力障碍严重程度归为二级,但可矫正到3.0以上的除外。
二级残疾补贴:
- 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5%发放,最高不超过1200元;
- 可领取免费或优惠的助行器具;
-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
- 享受一定的教育资助。
三级残疾
三级残疾是指患者肢体功能损伤较重,需要专门器具和护理。例如肢体严重残缺、瘫痪等。
三级残疾标准:
- 双下肢截肢,或下肢粘连步态,单向平均行走速度小于0.6米/秒;
- 单侧上肢截肢高于腕关节,功能障碍能力鉴定表评定为5-7分;
- 双侧上肢截肢以下;
- 听力障碍严重程度归为四级(不包括人工耳蜗);
- 视力障碍严重程度归为三级,但可矫正到2.0以上的除外。
三级残疾补贴:
- 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0%发放,最高不超过1500元;
- 享受免费或优惠的专门器具和护理;
-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
- 享受一定的教育资助。
四级残疾
四级残疾是指患者肢体功能损伤极其严重,需要特别护理。例如身体高度瘫痪、脊髓损伤等。
四级残疾标准:
- 双下肢截肢高于膝关节,或双下肢麻木、不能站立、两侧关闭动作不协调者;
- 双侧上肢截肢高于肘关节,功能障碍能力鉴定表评定为3-4分;
- 四肢严重瘫痪,不能自理;
- 听力障碍严重程度归为五级(不包括人工耳蜗);
- 视力障碍严重程度归为四级,但可矫正到1.5以上的除外。
四级残疾补贴:
- 每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发放,最高不超过2500元;
- 享受免费或优惠的特别护理、器具和辅助设施;
-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的待遇;
- 享受一定的教育资助。
肢体残疾会给患者带来很多困难,但合适的福利政策可以缓解患者的负担,提升其生活质量。如果您有肢体残疾,可以了解所在地区的残疾人福利政策并申请相应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