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经济和文化中心,其各类事业单位在各自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就像其他地区一样,辽宁事业单位也不可避免地面临员工病退的情况。那么,辽宁事业单位的病退条件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会详细分析。
一、病退的基本条件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辽宁省失业、工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因病或者非因工质量原因不适宜从事原工作或者在原工作岗位上继续工作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市(地)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残疾待遇为转移方式,办理病退手续。因此,要想病退,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 1.身体存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质量原因导致的不适宜在岗工作;
- 2.具备市(地)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病残等级的条件。
二、 病退所需材料
如果符合病退基本条件,需要办理病退手续,就必须准备好以下所需材料:
- 1.身份证明、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 2.劳动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 3.离职申请书;
- 4.医疗鉴定和诊断证明书;
- 5.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或证件。
三、 病退待遇
辽宁省规定:享受病退待遇前三个月,按照企业本人职工缴费标准的100%发放待遇;自第四个月起,按照规定当年度全市普通企业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70%发放待遇。
四、病退后的社保关系处理
拿到病退金后,手中所持有的社保卡还能使用吗?如果不能,又该怎么办呢?事实上,根据国家规定,劳动者病退后的养老保险和医保关系均转至居住地原单位所在地参保地。因此,拿到病退金后,最好及时与居住地的社保机构联系跟进处理,以免影响日后的福利待遇。
五、 病退金的计算公式
辽宁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病退金的计算方式如下(其中M为单位工资基数,δ为年限折旧系数,A为个人月工资收入,S为病残军人特退计划基数):
个人年度工资收入(BY):BY=A×12病残军人特退计划年度基数:BS=S×12
基本待遇标准(BD):BD=δ×M;
前三个月每月应享受基本待遇标准×100%的病退金;从第四个月起,每月应享受(BY-BS)和(BD×70%/BY-BS)比例的病退金。
六、 病退基本流程
总体来说,辽宁事业单位病退的基本流程如下:
- 1.首先准备申请病退所需材料;
- 2.准备好所需证明材料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评估体检,拿到医疗鉴定和诊断证明书;
- 3.向单位上交离职申请书和相关证明,并申请办理病退手续;
- 4.等待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批和发放病退金;
- 5.根据所得到的病退金,及时调整自己的社保关系,以免影响日后的福利待遇。
综上所述,辽宁事业单位病退条件具体说来主要包括身体存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质量原因导致的不适宜在岗工作以及具备市(地)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病残等级的条件。每个人都是不同的,对于具体申请病退的情况应该及时咨询相关机构,详细了解规定。希望对正在面临这一情况的员工有所帮助。